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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(2014-2015)
作者:大自然小学来源:大自然小学浏览:1672次'时间:2015年4月14日
    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的有关要求,落实教育部《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规定》,保证我校小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,现制定方案如下:
  一、指导思想
  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规定》,落实“健康第一”的指导思想,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,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,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,培养小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,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、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,努力使我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。
  二、基本原则
  1.教育性原则。坚持育人的宗旨,遵循教育发展和体育运动规律。
  2.全面性原则。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,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、心理素质全面提高,形成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良性发展的局面。
  3.自愿与引导相结合原则。教师要因势利导、充分发动,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。
  4.安全第一原则。要加强安全教育,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  三、活动主题
  “每天运动一小时、健康生活每一天”
  四、实施对象
  我校全体学生
  五、实施办法
  (一)领导小组
 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,我校成立了“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”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如下:
  组长:马晓明
  副组长:徐凡 蔡龙
  成员:体育组教师及班主任
  并成立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办公室。
  (二)活动安排
  按照教学计划,开足开齐体育课时。“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”时间由大课间活动、眼保健操、体育与健康课、体育活动课等时间组成,确保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。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停上、少上和挤占校园体育活动。
  1.每天早晨自由晨跑30分钟;
  2.体育课:1-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,3-6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(每课时40分钟);
  3.大课间:凡是没有体育课当天,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一小时课外体育活动,具体安排项目:踢毽子、跳绳、仰卧起坐、引体向上、掷实心球、球类、投沙包、立定跳远、短跑、健身跑、游戏等活动等。
  4.眼保健操:学校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和下午第一节课后,组织学生做好2次眼保健操(每次10分钟)。
  5.节假日期间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。
  (三)检查监督机制
  1.明确工作责任制,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。
  学校、教导处、少先队、体育教师、班主任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。学校统筹规划;教导处负责体育课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;体育教师负责活动内容、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;少先队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与检查。
  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,体育课教学、体育活动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。早操、眼保健操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,体育教师负责指导。
  2.加强督导和检查。
  少先队和体育教师加强监督和落实检查。组织学生开展广播操评比,每天检查班级广播操和眼保健操、大课间活动,每月评比优育活动优秀班级,学期结束进行班级奖励。
  3.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
  确保我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 全面实施,学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  六、活动突发性事件处理办法
  1.伤情发生后,在场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处理,立即通知学校领导,并了解伤者情况、判断伤情,伤害严重必须及时送医院观察治疗或打120急救。
  2.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,妥善做好沟通、安慰工作。
  3.保护现场,了解事故发生经过,调查事故原因,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,采集有关证据,以利于对事故做到事实清楚,责任明确。
  4.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街道中心校和县教体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