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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(2011-9)
作者:大自然小学来源:大自然小学浏览:1850次'时间:2011年9月18日
一、凡公物人为损坏或遗失,视具体情况,采取赔偿制度。二、赔偿原则分为:
1、赔偿原则上应在一周内一次交清具体钱款。
2、以实物抵偿或负责的,原则上两周之内办完,不得拖延。
3、谁损坏谁负担,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,由班级负责赔偿;一经查清,由损坏者承担,并视实情从重赔偿。
4、隐瞒、包庇损坏公物的人,学校则从严处理。
5、对举报有意损坏公物者的人,学校予以表扬和一定的奖励。
6、无意损坏,按原价赔偿。
7、故意损坏,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,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。
8、总务处对各班损坏公物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,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,该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级。
三、赔偿办法
1、现金赔偿,交总务处,由财务开具收据。
2、实物赔偿,按原物、原样、原位赔偿。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03年8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