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 | 二维码
 

您的位置:首页 >> 学校概况 >> 管理制度

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(2011-9)
作者:大自然小学来源:大自然小学浏览:1567次'时间:2011年9月18日
学校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
1、教室电教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,专业教室电教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第一责任人为专业教室的负责人,教师计算机使用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为该计算机借用人。
2、学校电教设备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,不准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操作或交给学生、外人使用。
3、教室及专业教室电教设备在早7:20前严禁开机;教室及专业教室的计算机、背投电视每天午休期间必须关闭,中午12:40前不准开机;学生放学必须关闭教室内的一切电教设施。
4、学校的计算机、背投电视、电子白板及液晶投影机的开关机必须按照开关机的操作规程操作,严禁非法开关机。
5、教师应该掌握教室电教设备使用的基本常识,开机或使用设备前要检查设备连接线是否连接,闭路观看不了,检查闭路线是否连接,打开不了设备是否没有插好电等。
6、电教设备人为损坏按价赔偿。
7、电教设备出现故障班主任或专业教室教师为报修的第一责任人。
8、学校工作时间(包括中午时间),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计算机观看与教学无关的视频、玩游戏、网上购物、QQ聊天或进行一些违法活动,每发现一次扣款400元,浏览时间超过5分钟既视为违规。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09年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