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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行政管理制度(2011-9)
作者:大自然小学来源:大自然小学浏览:1565次'时间:2011年9月18日
    一、考勤制度
1、早晨到校后到守卫室签到,不得代签,也不得提前一天签到。代别人签到者,代签人按迟到处理,被代签人按实际双倍处罚;
2、发生病事假要严格履行请假程序
(1)、未到校发生的病事假,需在上班前以电话或写假条的方式向校长、副校长或相关主任请假。病假需持县区级医院的诊断,否则视为事假。
(2)、校内发生的病事假及公出,请假人向相关领导请假后到教导处登记,写清时间及事由,本人及准假人(由请假人代签)要在登记簿上签字,不签字或不登记按离岗处理,离岗一次按事假一天处理。病事假或公出结束,回校后要及时到教导处销假,标清时间,不销假按未回校处理。
3、本市内公出任务结束,去掉车时,如果距学校教师下班时间多于40分钟,要回到学校,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。
4、教导处每月统计一次教师考勤情况,并在校内公布。
5、教师日签到记录每月装订一次,月考勤表每学期装订一次,每位教师学期出勤统计表一份,并整理归档。
6、领导病事假及公出,需本人向校长请假,并到教导处登记。
 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
    二、病事假制度
大自然小学关于病事假等待遇的有关规定
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,根据辽人发(2000)1号、国发(1981)52号、劳人险局(1983)15号、辽人函(1996)53号、辽人发(1991)14号、辽计生委字(1998)15号、国务院1988年第9号令、劳险字(1988)2号文件的规定,制定病事假等待遇的有关规定如下:
(一)、教职工病(事)假期的计算
1、连续病(事)假中遇假期的,假期后即上岗工作的,病(事)假算至假期前,假期后仍不能上岗工作的,则应将假期计入病(事)假时间;
2、连续病假后要求上岗工作的,在上岗后半月内又续请病假的作连续病假计算;
3、上述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(寒暑假除外)
(二)、年度考核中对病(事)假的要求
1、大(中)专毕业生见习期间,病(事)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,见习期顺延一年;
2、教职工病(事)假累计在三个月以上的,不得参加当年度的职称考评,并相应延长任现职年限一年;
3、教职工病(事)假累计六个月以上的,不得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;
(三)、教职工病(事)假的工资折率
1、病假每天停发奖励工资15元、出勤奖8元、校内通勤补助2元;
2、事假每天扣发奖励工资30元、停发出勤奖8元、校内通勤补助2元;
3、班内时间请一次病事假扣款5元,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5元。
4、学期累计,病假超过15天或事假超过5天者,停发半年的奖励工资2400元;
5、工龄十年以下的,连续病假二个月后,从第三个月起发90%档案工资,满六个月后,从第七个月起发70%档案工资;
6、工龄十年以上的,连续病假六个月的,从第七个月起发80%档案工资;
7、考勤簿不得代签,留存一年。病,事假一天以上(含1天),需向校长请假。每月教导处不定期查岗至少1次,离岗(①不在本工作岗位②未请假离校)按事假一天处理。负责考勤人员出现舞弊现象,按5倍于舞弊结果处理。
8、原则上学生放学后教师学习和备课时间不给事假,如果特殊情况,需向校长请假。
(四)、教职工旷工处理办法
1、旷工1天,停发一个月奖励工资400元;
2、旷工15天(不含15天)扣除旷工期间全部工资外停发全年奖励工资4800元;
3、旷工15天后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停发全年奖励工资4800元;
4、旷工3天以上者,不得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,取消当年度评优及职务晋升资格;
5、旷工3个月学校予以解聘。
(五)、教职工婚、丧假待遇
1、婚假:双方都符合晚婚条件(男25周岁,女23周岁)的给假7—10天,非晚婚的给假3天,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,寒暑假结婚的不另给假;
2、丧假: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和子女)、岳父母、公婆给假3天,其它非直系亲属不给假;
(六)、产假待遇
1、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,其中产前休假15天,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。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;女教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,应根据医务部门意见,给予15天的产假,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,给予42天产假;
2、对实行晚育(女24周岁生育第一胎)并领取《独生子女证》的,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;
3、产假期满后,抚育婴儿有困难的,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,工资按80%发给,按病假待遇,不晋级,调整工资,计算工龄;若此期间上班,每天给上下午各1小时的哺乳时间,按出勤处理。
(七)、优属假
教职工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生大病,住院手术,可请优属假2天,按病假处理。
(八)买卖房屋给一天病假待遇
(九)、以上规定从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起开始执行。
 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
 
    四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落实制度
1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受到区级及以上部门公开批评的,扣发半年校内结构工资(每月400元);受到校内公开批评的,扣发一个月的校内结构工资400元。
2、严禁有偿家教,违者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“大自然小学禁止教师有偿家教承诺书”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3、静校后,除本校教师子女可以留在校园外,其他学生未经学校允许不得留在校园内(参加轮滑、乒乓球、三队班的学生应属实)。
附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
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
一、爱国守法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。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二、爱岗敬业。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,志存高远,勤恳敬业,甘为人梯,乐于奉献。对工作高度负责,认真备课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认真辅导学生。不得敷衍塞责。
三、关爱学生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平等公正对待学生。对学生严慈相济,做学生良师益友。保护学生安全,关心学生健康,维护学生权益。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四、教书育人。遵循教育规律,实施素质教育。循循善诱,诲人不倦,因材施教。培养学生良好品行,激发学生创新精神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。
五、为人师表。坚守高尚情操,知荣明耻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。衣着得体,语言规范,举止文明。关心集体,团结协作,尊重同事,尊重家长。作风正派,廉洁奉公。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。
六、终身学习。崇尚科学精神,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拓宽知识视野,更新知识结构。潜心钻研业务,勇于探索创新,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。
 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
    五、教师参与大课间活动制度
1、大课间活动时间,全校领导及教师要积极参加活动,教师有事向主管副校长请假,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有事需向校长请假,无故不参加者按缺课一节处理,每次扣款10元。
2、大课间铃响以前教师要走出教学楼,铃响后走出教学楼者视为迟到。
3、大课间活动时,教师要与学生一同做操,并为学生做出表率。
4、教导处安排专人,对教师每天参加大课间活动情况进行记录,每周统计一次,并在校园网上向全体教师公布。
5、如果大课间活动临时停止,体育组要提前通知全校师生。
 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
    六、雨雪天校园安全制度
1、雨雪天值周教师及值班领导(指每周的值周领导)要在早晨上学时间、课间、午间和放学时间及时上岗。值周教师和值班领导除放学时间在原值周岗位外,其它时间段一律到教学楼东西两门外监护学生,主管副校长和值班领导要统筹做好当日各个时间段的学生安全工作。
2、雨雪天放学时间,在校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要提前5分钟到各自岗位负责学生安全工作,教学副校长及教导处成员负责教学楼东门一楼大厅、校园东门,校长、支部副书记、德育副校长、工会主席、大队辅导员、工会副主席负责教学楼西门、北门及校园北门。
3、未及时到岗位或到岗未履行职责者,每次按缺课一节处理,扣款10元。
 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
    七、除雪制度
1、校内时间下雪,雪停后,没课教师及领导及时到操场除雪,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款10元。
2、师生离校后下雪,教师上班用完早餐后,无课教师及领导要及时到操场除雪,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款10元。
3、教学楼东侧场地、教学楼北侧场地、校道、清运垃圾通道由保安负责,要求雪停既除(包括节假日),未及时除雪,每人每次扣款20元。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
    八、禁止有偿家教制度
大自然小学制止教师有偿家教责任状
为了贯彻落实省、市、区教育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,坚决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,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特签订大自然小学制止教师有偿家教责任状,具体规定如下:
1、不允许在校内由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、上新课等,如有发现,按照区文件精神,除没收违规所得外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,两年内不得聘任为班主任,工资降档(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处罚)。
2、不允许在校外由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、上新课等,如有发现,按照区文件精神,除没收违规所得外,按补课人数不同给予相应处分:3人至5任给予解聘待岗两年处分;5人至10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半年处分;10人以上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。采取轮流方式补课的教师,按当日累计人数给予相应处分。受处分教师三年内不得聘为班主任,工资降档(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处罚)。
3、不允许在职教师违规组织有偿补课、上新课等,对所犯错误认识不够、态度恶劣、情节严重者,按照上级文件精神,将给予开除公职处分,清除教师队伍。
4、违规责任人是中共党员的,除按本规定给予处理之外,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由党组织进行处理;违规责任人是共青团员的,除按照本规定给予处理之外,将依据《中共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的规定由团组织进行处理。
5、不允许我校教师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,如有发现,①扣除半年的校内结构工资(每个月按个人岗位金额计算);②绩效工资按最低档执行;③师德考核为不合格,取消职称评聘资格2年。对所犯错误认识不够、态度恶劣、情节严重者,按照上级文件精神,将给予开除公职处分,清除教师队伍。
6、在职教师在校外为中小学生义务补课者,必须由学校批准,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补课、讲课的教师,按照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 
立状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签状人:
   年     月     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     月     日
 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   九、教师奖励制度
(一)、绩效工资制度
1、工作量标准与转化
学科
周课时量
 
备注
语文
16
 
 
数学
16
 
应当比英语学科教师多值周两周
英语
16
 
 
其它学科
18
 
 
班主任
相当于周课时量的一半
 
 
值周
每天相当于2课时
 
 
2、不足工作量的用值周工作补充,仍不足者,每课时扣款5元。
3、病事假除按天扣款外,误课的要扣课时费,每课时5元。
4、奖励工资,依据教师考核方案,班主任与班主任的差额控制在100元,班任与科任差额控制在150元,科任与科任差额控制在100元。
5、调离一线者不享受每月校内颁发的结构工资,实行非一线教师考核办法。
6、奖惩办法
(1)、不能提前一周备课或学期备课时数少于标准要求1周(每学期按16周备课),停发一个月结构工资400元;
(2)、工作时间违规使用网络(包括午休时间),每次停发一个月结构工资400元;
(3)、出现让学生或学生家长批改作业的现象,每次停发一个月结构工资400元;
(4)、因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不妥而出现家长上访事件,教师本学期教育思想考核为C等。
 
(二)、校优秀教师奖励制度
(1)、每年评选一次,每次评选5名,其中班主任3名,科任教师2名。依据本学年教师考核成绩、学生及家长测评、教师选票、领导选票进行评选。
(2)、校优秀教师三年内不得重复受奖,三年以后可以重复评选,但可以参评上一级别的优秀教师。
(3)、校内优秀教师奖励500元。
 
思想表现
50元
A50元
B30元
 
常规教学奖
170元
130元
按任课教师的30%奖励。分计划、备课、上课、批改与辅导、教研、业务学习、过程性评价、教学成果7项。详见教师考核方案。
教学成果奖
120元
语数英及科学笔试成绩
60元
依据期末考试成绩考核
语数英及科学非笔试成绩60元
依据据学校检测成果考核
其它学科不分项,A 120元,B 90元,C  60元。
微机和科学教案抽检学生的方式考核,其它学科依据抽签课和随机听课的方式考核。
管理奖
(班主任200元、科任50元)
班主任
A等200元、B等150元
按班主任的30%评定A等。
科任
A等50元、B等25元
按科任教师的30%评定A等。
出满勤奖
(50元)
每学期50元
 
 
 
2、教育教学奖:
 
 
3、学术成果奖
 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
 
    十、调离教学一线制度
1、学生与家长测评,优秀率低于40%,满意率低于80%;
2、有严重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现象;
3、教师考核成绩离差分数与同一年部教师相差过大;
4、以上三个条件,具备两条者实行调离教学一线制度:
①、不享受校内奖励工资每月400元,不享受绩效工资;
②、到学校后勤参加辅助性工作,参加自选学科组的业务提高活动,缺勤按考核制度执行;
③、一年后经学校考核,具备到教学一线工作的条件者,恢复一线工作岗位,不具备条件者,仍执行调离一线制度。
5、如果有严重违犯师德规范现象,造成严重影响者,直接执行调离一线。
 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
 
    十一、学校收费管理制度
1、严格遵照市物价局下发的收费政策,不乱收费。
2、对乱收费的责任教师按违纪处理:
(1)、学期教育教学思想考核为C等;
(2)、取消学期受奖励的资格;
(3)、严重的取消一个学年职称晋升的资格。
3、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均视为乱收费:
(1)、向学生收取班费,包括以多收的方式留存班费;
(2)、向学生平均摊派清扫卫生、活动用品等费用(积极提倡家长个人赞助的方式);
(3)、擅自统一组织学生订购练习册、图书及其它学习资料;
(4)、擅自让学生或家长印刷复习资料供班级学生使用;
4、下列现象不视为乱收费
(1)、班级教室及专用教室玻璃清洁工作,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家长负责完成,如果有家长出赞助费雇人完成玻璃清洁工作也可以,但绝对不可以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摊派费用。
(2)、学校或班级开展大型活动,需要物品及活动费,可以让有条件的家长赞助,但不要强破。不允许搞摊派。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   十二、学生作业量规范制度
1、一年级、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,三年级、四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40分钟(其中,数学不超过10分钟,英语不超过10分钟,语文不超过20分钟),五年级、六年级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(其中,数学不超过20分钟,英语不超过15分钟,语文不超过25分钟)。
2、除学校规定购买的练习册和自印的习题篇以外,教师不得擅自布置其它书面作业。
3、严格禁止通过网络向家长布置作业。
4、禁止通过学生或学生家长复印、打印各种习题篇。
 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
 
    十三、教师校内时间规范使用网络制度
1、教师在校内工作时间,包括午休时间,禁止浏览与教学无关的视频,禁止进行网上聊天及游戏,禁止网上购物,禁止炒股,监控记录显示超过5分钟者既视为违规,违规者每次罚款400元。
2、严格禁止通过校讯通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,违规者每次罚款400元。
3、工作时间禁止利用网络听音乐、学唱歌曲,午休时间除外。
4、办公室内使用音响,要带耳麦,防止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。
5、学校不定期进行全面抽查,并公布每次抽查结果。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
2011年9月1日
 
    十四、领导目标管理考核制度
1、定量考核,凡是领导目标考核方案中制定的客观性量化条款,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。每学期由校长组织考评小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每月校长对每一位领导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抽检,每次抽检一个项目,校长的目标任务,在月末的教师大会上,以抽签方式公开进行检查。
2、定性考核,每学期按照领导目标考核细则,每位领导成员在全体教师大会上进行5分钟述职,之后,进行满意度测评。
3、依据定性与定量考核,每学年评选1-2名优秀干部,奖励5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