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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物品登记与管理质量要求
作者:大自然小学来源:大自然小学浏览:292次'时间:2011年9月7日
一、学校各种常用物品,均由总务处统一进行采购、调入、供应、管理和维修。采购物品贯彻节约原则,切记盲目购入造成积压。
二、各种常用物品要建立分类帐,有专人负责管理。
必须坚持购入、验收(需由三人签字)、支领三签字的原则,严格物品的出、入库手续。
三、各部门、年组所需物品,要按学期提前做好计划,报送总务处,审核后列入财务计划,方能购置,并按计划供应。
四、总务处对库存物品要定期进行清查,固定资产帐一年进行一次核查,其它物品一学期进行一次,要求帐物相符。
五、对库存物品要精心管理,杜绝丢、烂、糟现象的发生。对应报废物品,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,及时核销。
六、各部门、年组和教学班,凡支领规定范围内的供应物品,每月、每季、每学期初,均可到库房直接支领。超出规定范围的,要填写“物品支领单”,由主管主任签字,并经总务处主任批准,方能支领。
七、教学用品每学期初由教务处统一支领发放。
八、电工、木工、管工、机动车司机等人员,支领专用物品,须由本人填写“物品支领单”,经总务处主任批准后,方能支领。
九、公用物品原则上不外借。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方能借用,在借用过程中如将物品损坏或丢失,借用者应照原价赔偿。
十、劳动保护用品按上级有关规定定期发放。